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

网上有关“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防范化解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风险的辨识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以下简称安全风险)的辨识管控和报告以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具体行业目录由省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第三条 企业是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将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纳入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安全生产职责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全面负责,组织落实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监督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包括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等)管理机构等,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企业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省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全省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工作,建设全省统一的安全风险网上报告系统。第二章 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第六条 按照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后果的严重程度,安全风险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安全风险、较大安全风险、一般安全风险和低安全风险四个级别。较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安全风险统称为较大以上安全风险。

省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公布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以下简称安全风险目录),并适时调整。制定和调整安全风险目录应当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并组织开展评估论证。第七条 企业应当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制度,确定符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的辨识方法和程序,明确分级管控职责分工及其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

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每年不少于一次。第八条 企业应当组织管理、技术、岗位操作等相关人员,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辨识。

企业应当对以下方面重点进行风险辨识:

(一)生产工艺流程;

(二)主要设备设施及其安全防护;

(三)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

(四)有限(受限)空间以及有限(受限)空间作业;

(五)爆破、吊装、危险场所动火作业、大型检维修等危险作业;

(六)其他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点。

符合安全风险目录所列情形的,企业应当将其确定为较大以上安全风险。

企业应当将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或者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可能造成十人以上人员死亡的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确定为重大安全风险。第九条 企业对未列入安全风险目录的其他安全风险,经评估确定为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可以一并纳入较大以上安全风险进行管理。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及时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安全风险辨识,确定或者调整安全风险等级,更新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一)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设施、主要生产物料发生改变的;

(二)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

(三)行业领域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对安全风险有新认知的;

(四)本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五)安全风险目录修订调整涉及本企业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对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有新要求的。第十一条 企业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应当根据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技术、管理、应急等方面逐项制定管控措施,按照不同安全风险等级实施分级管控,将安全风险管控责任逐一落实到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和民用航空安全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安全生产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社会参与监督的原则。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安全管理,健全责任制度,强化保障措施,完善安全条件。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依法享有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六条 工会依法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提出保障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本单位纠正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监控体系、责任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做好辖区内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第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质量技术监督、交通运输等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负有审批、处罚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专项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实施专项监督管理。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报道的义务,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舆论监督。第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先进技术、装备、工艺的推广应用。第十一条 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应急处置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安全生产保障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三)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管理制度;

(四)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五)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二)保证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和有效使用;

(三)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四)组织实施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措施;

(五)每年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专项监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提交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报告;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应当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等工作;其他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属于矿山、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高度危险性行业(以下称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在五十人以上的;

(二)属于金属冶炼、船舶修造和拆解、电力、装卸、交通运输等较大危险性行业(以下称较大危险行业),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的;

(三)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工会组织代表组成,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由从业人员代表参加。

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审查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项目实施、安全生产各项投入等情况,研究和协调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督促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安全生产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

关于“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这个话题的介绍,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1)

猜你喜欢

发表回复

本站作者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3条)

  • 谷双的头像
    谷双 2025年10月30日

    我是明德号的签约作者“谷双”

  • 谷双
    谷双 2025年10月30日

    本文概览:网上有关“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

  • 谷双
    用户103002 2025年10月30日

    文章不错《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内容很有帮助

联系我们:

邮件:明德号@gmail.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